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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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監控航空器附近活動之人員及車輛,並防止未經授權之人員進入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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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第 6 條的釋義,該條規定了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監控航空器附近活動之人員及車輛,並防止未經授權之人員進入航空器。根據航空器使用人的責任,其應確保航空器周遭的安全,並避免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航空器,以維護飛行安全。參考資料為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第 6 條及相關法規,並可舉例相關事故或案例,以說明該條規定的實際運作情況。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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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