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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第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於該國家或地區之醫學院、校入學,為於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已註冊入學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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