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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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醫院設置基準,規定如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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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 5 條,精神科醫院的設置基準需要符合附表(三)的規定。根據參考資料,精神科醫院的設置標準在硬體設施上必須有相當程度之安全標準,並符合行政院衛生署的相關規定。例如,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八十六年十月編印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精神科醫院設置基準需要符合建築法及其有關法規規定,並具備適當的安全設施,如防彈玻璃和防護設施等。這些標準是為了確保精神科醫院能提供安全的治療環境,並保障病患的權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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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