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案涉及物理治療師法第60條,該條規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根據此法規,物理治療師法於公布後應立即生效。這意味著從法案公布之日起,相關法律規定即可正式實施。例如,若有人在法案公布後未遵守物理治療師法第32條規定,未取得適當資格而執行物理治療業務,則可依法令進行懲處。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第三十二條自本法公布之日起滿五年施行。
立法理由本法公布施行後,考選機關始得據以辦理物理治療專業人員考試,惟在本法公布施行後考選機關辦理考試前,尚無合格物理治療專業人員,為此,宜訂有三年緩衝期間,使該等人員免受第三十二條所定對未取得資格而執行物理治療業務者之處罰,爰增訂但書。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本條但書規定時點早已屆至,再無適用餘地,爰予刪除。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法公布施行後,考選機關始得據以辦理物理治療專業人員考試,惟在本法公布施行後考選機關辦理考試前,尚無合格物理治療專業人員,為此,宜訂有三年緩衝期間,使該等人員免受第三十二條所定對未取得資格而執行物理治療業務者之處罰,爰增訂但書。
本條但書規定時點早已屆至,再無適用餘地,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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