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檢驗師公會會員有違反法令或章程之行為者,公會得依章程、理事會、監事會或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處分。
根據醫事檢驗師法第57條,如果醫事檢驗師公會會員有違反法令或章程之行為,公會得依章程、理事會、監事會或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處分。根據法源資訊,章程第11條規定會員違反本會章程或其他不法情事,致妨害本會名譽、信用,由監事會查明屬實者,得按其情節輕重,分別予以警告、停權、罰款除名等處分。例如,若醫事檢驗師公會會員違反了章程規定,公會可以根據此條款進行相應的處分。
醫事檢驗師公會會員有違反法令或章程之行為者,公會得依章程、理事會、監事會或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處分。
立法理由明定醫事檢驗師公會會員有違反法令或章程之行為者,授權公會得予以必要之處分。
明定醫事檢驗師公會會員有違反法令或章程之行為者,授權公會得予以必要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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