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治療師法 第 1 條(呼吸治療師取得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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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經呼吸治療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呼吸治療師證書者,得充任呼吸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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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901221 制定)
中華民國國民經呼吸治療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呼吸治療師證書者,得充任呼吸治療師。
立法理由明定呼吸治療師取得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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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21 制定)
明定呼吸治療師取得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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