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 5 條
快速跳轉
醫療法人之財務報告,其內容如下: 一、財務報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醫療財團法人,為收支餘絀表;醫療社團法人,為綜合損益表。 (三)醫療財團法人,為淨值變動表;醫療社團法人,為社員權益變動表。 (四)現金流量表。 (五)附註或附表。 二、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三、其他依本準則規定有助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這個法規的相關內容。
- 醫療法法規
- 法人名詞
- 社團法人名詞
- 揭露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