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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緊急傷病患轉診實施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醫院辦理轉診應妥適聯絡接受轉診之醫院,並提供病人病情、醫療處置等有關資料。
  2. 前項聯絡過程,應作成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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