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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體技術師法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牙體技術師及牙體技術生執業,應加入所在地牙體技術師公會。
  2. 牙體技術師公會不得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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