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
立法理由本條例之主管機關。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
立法理由配合「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組織改造,修正「行政院衛生署」為「衛生福利部」。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
配合「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組織改造,修正「行政院衛生署」為「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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