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第二條至第四條申請後,應依申請者不同,審查其資格是否與附表一至附表三資格相符,並將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者。
我不知道。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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