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中國的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其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39條規定了財務報表附註的內容,包括了成立宗旨、組織沿革及業務範圍說明、會計估計與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與衡量基礎、重大之承諾事項與或有負債、主要資產的添置、擴充、營建、租賃等事項,并包括其他為避免使用者之誤解,或有助於財務報告之公正表達所必須說明之事項。 參考資料: 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39 條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