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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會計處理
>
第 二 節 會計憑證
>
醫療財團法人會計處理準則
第 1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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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帳憑證,其種類規定如下: 一、收入
傳票
。 二、支出傳票。 三、轉帳傳票。
記帳憑證之內容,應包括醫療財團
法人
名稱、傳票名稱、日期、傳票號碼、會計項目名稱、摘要及金額,並經相關人員簽名或蓋章。
各種傳票,得以顏色或其他方法區別之。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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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會計處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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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通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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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會計憑證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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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會計帳簿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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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會計事務處理程序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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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附則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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