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 第 4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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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藥事法第45條授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對核准上市藥物指定安全監視期間,藥商須於期間內持續監視並通報藥物安全性資料。
Q · 新藥核准上市後就代表完全安全了嗎?
不一定,可能還在安全監視期內
依藥事法第45條,藥物經核准製造或輸入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仍得指定一段期間(實務上常為5至7年)監視其安全性。在這段安全監視期內,藥商須持續通報不良反應、定期繳交安全性報告,主管機關藉真實世界用藥資料補足上市前臨床試驗樣本有限的盲區。核准上市的意義是「臨床試驗顯示效益大於已知風險」,不等於毫無風險。
深度解讀
有一件事藥廠不會主動告訴你:你正在吃的某些新藥,其實還在被政府「盯著看」的階段。藥事法第45條給了衛福部一個權力,對任何剛核准上市的藥物,可以指定一段期間(實務上通常是5到7年),要求藥商持續通報不良反應、定期繳交安全性報告,這段時間叫「安全監視期」。藥盒上不會印這三個字,仿單裡也找不到醒目標示。但這條法律的影響非常實際:它決定了什麼時候學名藥廠可以開始仿製這個藥(影響你的藥費什麼時候會跌),決定了健保給付談判的價格區間,也決定了醫師開立這個藥時應該多警戒地觀察你的反應。對藥商來說,它是專利之外的第二道資料保護屏障;對學名藥廠來說,它是必須眼睜睜等待的計時器;對你來說,它是一個你從沒被告知過、但每次拿到新藥處方時可能正在參與的「上市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3 版
- 核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本條有 3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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