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藥事法 第 48-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建立西藥專利連結登載系統,登載並公開新藥藥品許可證所有人提報之專利資訊;專利資訊之變更或刪除,亦同。
  2. 登載之專利資訊有前條所定情事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公開前條通知人之主張及新藥藥品許可證所有人之書面回覆。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藥事法 第48-8條」送入 AI 平台,快速理解重點

已有 37 人用 AI 分析此法規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