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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藥商登記事項如左: 一、藥商種類。 二、營業項目。 三、藥商名稱。 四、地址。 五、負責人。 六、藥物管理、監製或技術人員。 七、其他應行登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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