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 22 條
快速跳轉
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之申購,食品藥物署得限量核配;其限量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此為付費內容,免費看 1 次
白話解讀
根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2條,食品藥物署得限量核配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的申購,而限量的辦法則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這意味著申購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的數量會受到食品藥物署的限制和核配,並且限配的具體辦法會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制定。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這類藥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以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 參考資料: -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2條 - 食品藥物署相關公告或文件
立法沿革 5 版
(0181026 制定)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0201031 全文修正)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0880511 全文修正)
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之申購,管制藥品管理局得限量核配;其限量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為達管制目的,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應依使用情形予以管制數量爰增訂本條。
(1000110 修正)
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之申購,食品藥物局得限量核配;其限量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配合管制藥品相關業務整合至食品藥物局,將「管制藥品管理局」修正為「食品藥物局」。
(1060526 修正)
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之申購,食品藥物署得限量核配;其限量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改制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爰修正機關名稱。
- 核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一、本條新增。 二、為達管制目的,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應依使用情形予以管制數量爰增訂本條。
配合管制藥品相關業務整合至食品藥物局,將「管制藥品管理局」修正為「食品藥物局」。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改制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爰修正機關名稱。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