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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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準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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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法規
- 第二十八條第四項條文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 28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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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