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 第 14-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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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鼓勵民間設立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專責醫院。其設立及補償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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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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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