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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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第17條規定,新聞媒體未經查證報導錯誤經主管機關通知其更正者,應立即更正。依照此條例,新聞媒體在報導相關內容時,如有錯誤資訊,必須在主管機關通知後立即進行更正,以維護公眾的正確資訊。 參考資料:依據《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第17條之規定,新聞媒體應當對主管機關通知的錯誤資訊進行更正。例如,若新聞媒體在報導SARS疫情相關資訊時有錯誤訊息,當相關主管機關通知其更正後,媒體應當立即更正相關報導,確保公眾得到正確的訊息。
- 經查名詞
- 錯誤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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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