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醫院指定與管理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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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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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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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條第四項條文
- 就業服務法 第 48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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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