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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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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 49 條
(低收入戶之費用補助)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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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符合
社會救助法
規定之低收入戶成員就醫時,依
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七條
規定應自行負擔之費用,由中央社政
主管機關
編列預算補助。但不經轉診於各級醫院門診就醫者,除情況特殊者外,不予補助。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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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保險人、保險對象及投保單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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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保險財務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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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保險費之收繳及計算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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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保險給付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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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醫療費用支付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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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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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安全準備及行政經費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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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章 相關資料及文件之蒐集、查閱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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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章 罰則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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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一 章 附則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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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wei1217
3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但不經轉診於各級醫院門診就醫者,除情況特殊者外,不予補助。
alyssa11
7 months ago
高普初考
補助部分負擔,低收入戶之費用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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