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 6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四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時,已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之本保險保險對象,自繼續在臺灣地區設籍或居留滿四個月時起,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6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