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 12 條
特約醫院對於住院治療之保險對象經診斷認為可出院療養時,應即通知保險對象;保險對象拒不出院者,有關費用,應由保險對象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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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醫院對於住院治療之保險對象經診斷認為可出院療養時,應即通知保險對象;保險對象拒不出院者,有關費用,應由保險對象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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