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第 21 條

  1. 長照特約單位應長照給付對象突發性或臨時性照顧需要,先行提供附表四所定臨時服務之照顧組合者,應於服務提供後立即通知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擬訂照顧計畫,並經照管中心核定後,始得申請支付。
  2. 前項情形,長照服務給付額度超過核定額度者,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