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 第 2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全國農業產銷方案、計畫,並督導實施。
- 前項方案、計畫之擬訂,應兼顧農業之生產、生活及生態功能,發展農業永續經營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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