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從事之產業,符合農業技術密集或資本密集類目標準規定者,始得依本準則申請許可承受耕地。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