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 7 條
- 1.品種申請權不得為質權之標的。
- 2.以品種權為標的設定質權者,除契約另有約定外,質權人不得實施該品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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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 7 條的具體內容和相關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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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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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不知道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 7 條的具體內容和相關的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