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糧業者於保管公糧期間,應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不得有侵占、盜賣、挪用或套換之行為,並應避免公糧發生受潮、發熱、蟲害、鳥害、鼠害、火災、水浸、竊盜或其他影響危害其品質、安全之情事。
對於公糧業者管理辦法第11條,該條規定公糧業者在保管公糧期間要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不得有侵占、盜賣、挪用或套換之行為,並應避免公糧發生受潮、發熱、蟲害、鳥害、鼠害、火災、水浸、竊盜或其他影響危害其品質、安全之情事。根據本案相關裁判書判決書的內容,被告犯下侵占公有財物罪,涉及公糧的侵占和盜賣情事,違反了公糧業者管理辦法第11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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