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 第 18 條
快速跳轉
- 1.保險人及再保險人應將保險期滿賠付結餘保險費,含政府補助及農民自行負擔部分,全數撥入再保險人之保險專戶(帳)累計餘絀,作為本保險各種賠款準備金。
- 2.再保險人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彙整前項專戶管理及運用情形報本會備查。
回 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