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原住民族依其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依本規則規定。本規則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2. 前項原住民族包括下列對象: 一、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原住民。 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第四款所稱部落。 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以下合稱原住民團體)。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