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漁會法施行細則 第 3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漁會理事、監事均應親自出席理事、監事會議,除公假及有正當理由外,不得請假。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