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選舉罷免辦法 第 3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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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選舉當選人由漁會發給當選證書。
- 2.理事長、常務監事、理事、監事得由漁會申請主管機關發給當選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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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漁會選舉罷免辦法第34條的內容。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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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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