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15

快速跳轉

現任漁會總幹事於該屆次中途接任,年度考次數未達二次者,不適用第十三條及前條第一項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第15條,如果現任漁會總幹事是在該屆次中途接任,且年度考核次數未達二次,則不適用第十三條及前條第一項之規定。具體適用情形需根據本案情該條的具體內容來進行判斷。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第 15 條規定:「現任漁會總幹事於該屆次中途接任,年度考核次數未達二次者,不適用第十三條及前條第一項之規定。」(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