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牲畜管理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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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屠宰之牲畜,應在指定屠宰場或報經鄉 (鎮、市、區) 公所指定之場所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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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屠宰牲畜管理辦法第6條,所有屠宰的牲畜都應當在指定的屠宰場或是經鄉 (鎮、市、區) 公所指定的場所進行。這一點可以從上述提供的法庭裁決中找到相關例子,裁決中提到了被告在非屠宰場外屠宰牛隻的行為,違反了畜牧法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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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