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 第 14-2 條(禁用捕獸鋏之規定)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動物保護法 第14-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一鍵將「動物保護法 第14-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