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 5-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農民投保之農產業保險,為主管機關指定得繳納其自行負擔保險費者,主管機關應於核定補助金額後,將補助款撥予保險人充抵保險費。
  2. 前項補助款,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請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以下簡稱農險基金)先行墊撥予保險人。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