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 5-1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農民投保之農產業保險,為
主管機關
指定得繳納其自行負
擔保
險費者,主管機關應於
核定
補助金額後,將補助款
核
撥予保險人充抵保險費。
前項補助款,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請財團
法人
農業保險基金(以下簡稱農險基金)先行墊撥予保險人。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