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 44 條
農會員工得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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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司法院的判決書和判決書的觀察,農會員工可以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和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例如,雇主應負擔的保險費免予繳納,並且受僱者可以繼續參加原有的社會保險,也可以延遲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的保險費。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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