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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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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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 1 條,是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條第二項訂定的。根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 5 條的規定,非農會會員但從事農業工作的農民,需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進行認定。例如在參考資料中提到的案例中,就有因為從事農業工作者的資格問題,導致被保險人資格被取消的情況。
- 第十條第二項條文
- 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 10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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