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抱歉,我不知道這個法條的內容。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立法理由依行政執行法第四條及第十一條規定,對於事業單位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
依行政執行法第四條及第十一條規定,對於事業單位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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