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 第 12 條
快速跳轉
主管機關為查核本辦法所定生活補貼與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之發給及執行等情形,得查對相關資料,領取補貼者或承貸金融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關於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第12條的相關法規及解釋。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