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第 76 條(罰則)
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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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勞動基準法第 76 條規範中間剝削罪,違反第 6 條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 45 萬元罰金,是打擊黑心仲介人頭費抽成的刑事武器。
Q · 每個月被仲介從薪水裡抽錢,這算什麼罪?
依勞動基準法第 76 條,任何人介入他人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人頭費、超額服務費、無對應服務的持續抽成),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 45 萬元以下罰金。本罪為公訴罪,檢察官得知即可偵辦,不需被害人提告。實務上常見於外籍移工每月「繳服務費」、派遣公司假抽成真寄生、工地小包扣工人日薪、外籍看護「月繳人頭費」等情境。受害者可向勞動局申訴或撥打 1955 多語言專線。
白話解讀
勞基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白話說就是:你不能從別人的工作裡抽成。仲介幫你找到工作可以收合理費用,但如果有人在你跟老闆之間插一腳,每個月從你薪水裡抽走一部分放進自己口袋,這就是「中間剝削」。第76條就是針對這種行為的刑事制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最高四十五萬。你可能覺得這離自己很遠,但外籍移工的仲介體系裡,這種事情極為普遍。某些黑心仲介在合法仲介費之外,還要求移工每月「繳服務費」,或者跟雇主串通壓低移工實領薪資,中間的差額就是他吃掉的。不只移工,某些工程行的「阿頭」從工人日薪裡抽一成,也是同一條法律要打擊的行為。
法律定性
勞動基準法第 76 條為違反第 6 條(禁止中間剝削)之刑事罰則條款,將「介入他人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定義為犯罪,刑度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併科新臺幣 45 萬元以下罰金。本條與第 75 條(強制勞動罰則)並列為勞動基準法刑事制裁兩大支柱,並與就業服務法第 40 條、人口販運防制法第 32 條形成體系性打擊網絡,共同保障勞工薪資完整受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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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合法仲介費和中間剝削怎麼分?▾
就業服務法第 40 條和相關子法對仲介費有明確上限。合法仲介費是一次性服務費用,用於招募、媒合、文件處理等具體服務。如果仲介在合法費用外,持續性地從勞工每月薪資中抽取費用,且沒有對應服務內容,就是中間剝削。內行人提示:外籍移工的仲介費上限可查勞動部公告,國內求職者原則上不應被收取仲介費(就業服務法第 40 條第 1 項第 5 款)。
Q2我是做人力派遣的,怎麼確定自己沒有踩線?▾
三個自我檢查:第一,你收取的管理費是否有對應的實質服務(勞健保、薪資計算、教育訓練、職災處理)?第二,派遣員工的薪資是否透明,他們是否知道客戶付了多少、你收了多少?第三,你的收費模式是管理服務費還是人頭抽成?前者通常合法,後者風險極高。內行人提示:如果被勞動局認定為假派遣真僱用,不只 76 條問題,還會連帶翻盤派遣三方關係的勞健保責任歸屬。
Q3每個月被仲介從薪水裡抽錢,這算什麼罪?▾
勞動基準法第 76 條中間剝削罪。任何人介入他人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人頭費、超額服務費、無對應服務的持續抽成),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 45 萬元以下罰金。本罪為公訴罪,檢察官得知即可主動偵辦,不需被害人提告。內行人提示:保留所有匯款紀錄、薪資單、通訊軟體扣款對話三件套,是定罪關鍵。
Q4被仲介抽錢怎麼申訴?▾
外籍移工撥打 1955 移工申訴專線(24 小時多語言);本國勞工向當地勞動局申訴或直接向地檢署告發。提供匯款紀錄、通訊截圖、薪資單三件套。同步可向 NGO(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TIWA、台灣勞工陣線)申請法律扶助。內行人提示:多人受害的案件被偵辦優先度比單一個案高 3-5 倍,集結受害者一起檢舉是策略。
Q5派遣公司管理費 vs 中間剝削邊界在哪?▾
三條紅線判別:(1)有沒有實質服務對價(勞健保、薪資、訓練、職災處理);(2)勞工是否知情費用結構;(3)金額是否在法定上限內。三條都過 = 合法管理費;任一條失守 = 進入灰色地帶;全部失守 = 中間剝削。內行人提示:法院實質審查,不看合約字面。寫成「管理費」但無服務內容,照樣構成 76 條。
Q6勞基法 76 條是什麼?▾
勞基法 76 條是違反第 6 條(禁止中間剝削)的刑事罰則,刑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併科新臺幣 45 萬元罰金。本罪為公訴罪,是打擊黑心仲介人頭費抽成的刑事武器。
Q7什麼叫中間剝削?▾
中間剝削指任何人介入他人勞動契約,無實質服務對價而持續抽取不法利益的行為。常見於移工仲介每月扣服務費、派遣公司假抽成真寄生、工地小包扣工人日薪等情境。
Q8合法仲介費和中間剝削的界線在哪?▾
三條紅線:有無實質服務對價、是否持續性抽取、金額是否超出法定上限。合法仲介費是一次性服務費用且金額在就服法 40 條上限內;中間剝削是無服務的持續性抽血。
Q9人頭費違反什麼法?▾
違反勞基法第 6 條(實體禁止)+ 第 76 條(刑事罰則)。如涉及移工,可能加重觸發人口販運防制法第 32 條(勞力剝削致報酬顯不相當)。
Q10中間剝削罪要怎麼蒐證?▾
三類證據:(1)銀行匯款紀錄(最強,無法事後竄改);(2)通訊軟體上的扣款催款對話截圖;(3)薪資單與實領金額落差對比。多人受害的證詞集結優先度更高。
Q11外籍移工被抽錢怎麼辦?▾
撥打 1955 專線(中、英、越、泰、印尼多語言 24 小時)。同時聯繫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或 SPA 庇護所申請法律扶助。可匿名申訴,不會影響居留身分。
Q12派遣公司違法抽成怎麼舉證?▾
比對工廠付給派遣公司的時薪 vs 派遣公司付給勞工的時薪,落差就是抽成。再檢視派遣公司有無提供實質管理服務(勞健保、薪資計算、教育訓練、職災處理)。無服務 + 落差大 = 中間剝削。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legitimate | borderline | illegal |
|---|---|---|---|
| 收費型態 | 一次性仲介媒合服務費 | 派遣公司每月管理服務費 | 勞工薪資中持續扣抽人頭費 |
| 服務內容 | 招募、面試、文件處理(法定服務) | 勞健保辦理、薪資計算、教育訓練 | 無實質對應服務,純粹介紹後寄生 |
| 金額上限 | 符合就服法第 40 條 + 子法規定上限 | 管理費未公開、未告知勞工計算方式 | 超出法定上限或未經勞工同意持續扣款 |
| 法律風險 | 合法經營 | 需個案實質審查 | 勞基法 76 條 + 就服法 40 條 + 可能涉人口販運法 |
| 舉證重點 | 書面契約 + 服務證明 + 收據 | 需證明服務實質內容與費用對價 | 匯款紀錄 + 通訊截圖 + 薪資落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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