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第 75 條(罰則)
違反第五條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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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勞基法第 75 條為強制勞動罰則,違反第 5 條禁止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Q · 老闆扣員工護照不讓辭職,會被判刑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 75 條,雇主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違反第 5 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扣押護照、以債務綁縛、限制行動自由都可能落入射程。本罪屬公訴罪,檢察官得知即可主動偵辦,不需被害人提告。追訴權時效 20 年。
白話解讀
勞基法第5條只有一句話: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而第75條是這句話的牙齒。違反的人面對的不是罰鍰,是刑事責任:最重五年有期徒刑,罰金上限七十五萬。這是整部勞基法裡最重的刑罰,跟刑法上的妨害自由罪刑度在同一個量級。你可能覺得「強制勞動」聽起來像遙遠國家的事。但在台灣的實務案例裡,它長這樣:扣押外籍移工的護照不讓他離開、威脅欠債的員工「不做就告你」、在偏遠工地限制工人行動自由。甚至某些情境下,老闆威脅「你敢不加班就讓你做不下去」,如果手段構成脅迫,也可能觸碰這條紅線。
法律定性
勞動基準法第 75 條為強制勞動禁止(第 5 條)之刑事罰則,規定違反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是勞動基準法全部罰則中刑度最重的條文,與刑法妨害自由罪屬同一量級。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勞基法第 75 條是什麼?▾
強制勞動的刑事罰則,違反第 5 條者最重判五年加七十五萬罰金。
Q2扣押外勞護照會被判刑嗎?▾
會。扣押證件限制行動自由構成強制勞動,可依勞基法 75 條判刑五年以下。
Q3強制勞動是公訴罪還是告訴乃論?▾
公訴罪。檢察官知道就能偵辦,第三人檢舉也能啟動。
Q4民國 100 年罰金為什麼從五萬提高到七十五萬?▾
原罰金顯不足,立法理由參照人口販運防制法,提高為原定五倍。
Q5看到工廠疑似關押外勞該打哪支電話?▾
110 報警或 1955 外籍勞工諮詢專線,第三人檢舉即可啟動偵辦。
Q6勞基法 75 條的追訴期是多久?▾
20 年。依刑法第 80 條第 1 項第 2 款,最重本刑五年的罪追訴權時效 20 年。
Q7雇主威脅員工「不准走否則告你」算強制勞動嗎?▾
視手段而定。如達到脅迫程度(精神強制使其不敢離職),可能構成。
Q8勞基法 75 vs 人口販運防制法差在哪?▾
75 處罰強制勞動本身;人口販運防制法 32 條加重處罰「強迫勞動且報酬顯不相當」。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labor_act_75 | human_trafficking_32 | criminal_code_302 |
|---|---|---|---|
| 保護法益 | 勞工人身自由與勞動自願性 | 勞工人身自由 + 報酬剝削 | 個人行動自由(一般法) |
| 構成要件 | 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方法強制勞動 | 強迫勞動 + 報酬與勞動顯不相當 |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方法剝奪行動自由 |
| 刑度 |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 75 萬以下罰金 |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 500 萬以下罰金 |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9 千以下罰金 |
| 適用範圍 | 勞動關係內(雇主對勞工) | 不限勞動關係,含人口販運整體鏈條 | 不限身分(任何人對任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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