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勞動基準法 第 75 條(罰則)

快速跳轉

違反第五條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勞基法第 75 條為強制勞動罰則,違反第 5 條禁止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Q · 老闆扣員工護照不讓辭職,會被判刑嗎?

會。最重判五年有期徒刑加七十五萬罰金

依勞動基準法第 75 條,雇主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違反第 5 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扣押護照、以債務綁縛、限制行動自由都可能落入射程。本罪屬公訴罪,檢察官得知即可主動偵辦,不需被害人提告。追訴權時效 20 年。

深度解讀

勞基法第5條只有一句話: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而第75條是這句話的牙齒。違反的人面對的不是罰鍰,是刑事責任:最重五年有期徒刑,罰金上限七十五萬。這是整部勞基法裡最重的刑罰,跟刑法上的妨害自由罪刑度在同一個量級。你可能覺得「強制勞動」聽起來像遙遠國家的事。但在台灣的實務案例裡,它長這樣:扣押外籍移工的護照不讓他離開、威脅欠債的員工「不做就告你」、在偏遠工地限制工人行動自由。甚至某些情境下,老闆威脅「你敢不加班就讓你做不下去」,如果手段構成脅迫,也可能觸碰這條紅線。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2 版

本條有 2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勞動基準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勞動基準法第 75 條規定:「違反第五條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勞動基準法第 7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勞動基準法第 75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0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