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勞動基準法 第 8 條(雇主提供工作安全之義務)

雇主對於僱用之勞工,應預防職業上災害,建立適當之工作環境及福利設施。其有關安全衛生及福利事項,依有關法律之規定。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勞動基準法第 8 條規定雇主對勞工負有預防職災、建立安全工作環境及福利設施的法定義務。

Q · 公司沒給安全設備害我受傷,能告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 8 條,雇主有預防職業災害、建立安全工作環境的法定義務,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規則執行具體標準。職災發生後可同時主張:第 59 條雇主補償責任、勞保職災給付、民法第 184 條損害賠償(若雇主有過失)。

白話解讀

工地鷹架沒架好,工人摔下來。餐廳廚房排油煙機壞了三個月沒修,廚師得了呼吸道疾病。辦公室冷氣連續故障兩週老闆不處理,員工中暑送急診。這些情境有一個共同點:雇主沒有盡到「預防職業災害、建立適當工作環境」的法定義務。第 8 條用一句話蓋住整個勞工安全的天花板:你的老闆有義務讓你在一個不會受傷、不會生病的環境裡工作。但本條本身是一個「引路條款」,它不自己規定細節,而是把你導向職業安全衛生法和職工福利金條例這兩部專法。意思是:義務的大原則寫在勞基法裡,具體要做到什麼標準、違反怎麼罰,去看那兩部法。這條的真正力量在於,當職災發生後,它是你連結勞基法整套保障體系(包括第59條雇主補償責任)的橋樑。

法律定性

勞動基準法第 8 條為勞工安全保護的總則性規範,課予雇主預防職業災害、建立適當工作環境及福利設施的法定義務,並透過引致條款連結職業安全衛生法及職工福利金條例的具體技術標準與罰則體系。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上班途中出車禍算不算職災?

通勤災害在勞保認定上屬於職災(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 4 條),可以申請勞保職災給付。在勞基法第 59 條雇主補償責任認定上:如果走的是合理上下班路線且沒有重大偏離,實務上多數認為雇主仍有補償義務。內行人提示:出車禍後即使傷不重也要報警取得事故紀錄,這份紀錄是日後所有認定和求償的基礎。

Q2老闆說簽了切結書就不用負責,是真的嗎?

假的。勞基法第 1 條規定本法是最低標準,不得以契約約定低於法定標準。任何要求勞工「自願放棄安全保護」或「自行承擔職災風險」的切結書,在法律上無效。第 59 條的雇主補償責任是強制規定,不能用契約排除。內行人提示:如果公司逼簽這種切結書,拍照保存,這反而是公司明知有風險卻不改善的證據。

Q3勞基法第 8 條是什麼?

規定雇主對勞工負有預防職災、建立安全工作環境及福利設施的法定義務,是勞工保護的母條款,連結職安法的具體規範。

Q4什麼算「預防職業上災害」?

從機械防護、化學品管理、人因工程、噪音控制、消防逃生到健康檢查、教育訓練、工作時間管理皆屬涵蓋範圍,具體標準見職安法及附屬規則。

Q5「適當之工作環境」的法律標準在哪?

本條未直接定義,引致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等專業規範,涵蓋物理、化學、生物、人因四大風險。

Q6「福利設施」具體包括什麼?

餐廳、宿舍、運動休閒、托兒及婦女設施等,依職工福利金條例及附屬辦法執行,並非雇主可任意刪減的恩給品。

Q7雇主違反勞基法第 8 條怎麼追究?

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訴(可匿名),檢查結果違規時依職安法開罰;同時可依勞基法第 59 條請求補償、民法第 184 條請求賠償。

Q8職災發生後怎麼通報?

依職安法第 37 條,雇主應於 8 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工另可自行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

Q9怎麼證明雇主違反第 8 條安全義務?

事故現場照片、勞檢報告、職災事故紀錄、同事證言、職業病鑑定報告為主要證據,律師會建議優先取得勞檢機構紀錄。

Q10職災給付怎麼申請?

勞保局官網下載「職業傷病給付申請書」,附診斷證明、事故紀錄、薪資證明,30 天內可得初步審查結果。

Q11勞基法 8 vs 職安法 6 差在哪?

勞基法 8 是原則性宣示(無罰則),職安法 6 是技術性具體義務(含罰鍰及刑責)。兩者聯動:8 條提供求償基礎,6 條提供違規證據。

Q12勞基法 8 vs 民法 487-1 僱用人責任差在哪?

勞基法 8 結合第 59 條為無過失補償(雇主不論有無過失皆須補償),民法 487-1 為過失補償(勞工須證明雇主有可歸責事由)。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labor_standards_act_8ohs_act_6
規範性質勞基法總則宣示職安法技術性具體義務
罰則本條無自身罰則,引致職安法罰鍰至刑事責任
適用範圍所有勞雇關係(勞基法第 3 條範圍)依職安法第 4 條公告之事業
求償基礎與第 59 條聯動之雇主補償基礎違反作為民事過失之證據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労働安全衛生法 第3条(事業者の責務)/ 労働契約法 第5条(安全配慮義務)
🇰🇷 韓國산업안전보건법 제5조(사업주의 의무)/ 근로기준법 제76조의2(직장 내 괴롭힘의 금지)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4条 / 劳动法 第52-54条(劳动安全卫生)
🇩🇪 德國ArbSchG § 3(Grundpflichten des Arbeitgebers)/ BGB § 618(Fürsorgepflicht)
🇫🇷 法國Code du travail L.4121-1(obligation de sécurité de résultat atténuée)
🇺🇸 美國OSHA Section 5(a)(1) General Duty Clause(29 U.S.C. § 654)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