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契約除本法有規定外,準用民法之規定。
對於勞動契約法第42條,該條是指除了勞動契約法中有特別規定外,還要適用民法的相關規定。舉例來說,如果勞動契約法中沒有對於特定情形的規定,那麼就要根據民法的相關規定來處理。這樣的規定可以參考勞動基準法第一條、第二條以及第四條八十四條等相關裁判書或判決書,而這些裁判書或判決書都是具有參考價值的。
勞動契約除本法有規定外,準用民法之規定。
勞動契約除本法有規定外,準用民法之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