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 24 條(離職者之再就業)
主管機關為協助因結婚、懷孕、分娩、育兒或照顧家庭而離職之受僱者獲得再就業之機會,應採取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其他必要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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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性平法第 24 條規定政府「應」對因育兒、照顧家庭而離職者提供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協助再就業。
Q · 帶完小孩想回職場,政府有什麼法定資源?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4 條,因結婚、懷孕、分娩、育兒或照顧家庭離職者重返職場時,主管機關「應」採取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其他必要措施。實際出口包括各縣市就業服務站免費媒合、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職訓補助 80–100%)、二度就業婦女再就業獎勵。關鍵字是「應」而非「得」,這是政府的義務不是恩惠。
白話解讀
離職照顧小孩、坐完月子、照顧失智父母之後想回職場,你以為只能靠自己投履歷被已讀不回?不是。這條法律規定政府「應該」(不是「可以」而是「應該」)提供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和其他必要協助。各縣市政府勞工局底下的就業服務站、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二度就業婦女再就業獎勵、微型創業鳳凰貸款,都是這條法律的產物。很多人在家帶完小孩想重新工作,走冤枉路半年才發現原來縣市政府有免費的職訓和媒合服務。這條法律存在,就是為了堵住「離職女性就業斷層」這個洞。
法律定性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4 條為促進工作平等措施條款,課予主管機關義務:對因結婚、懷孕、分娩、育兒或照顧家庭而離職之受僱者,應主動提供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其他必要協助,以填補家庭照顧者的就業斷層。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性平法 24 條是什麼?▾
規定政府應協助因家庭因素離職者再就業的條款。
Q2在家帶小孩離職算這條保護對象嗎?▾
算。結婚、懷孕、分娩、育兒、照顧家庭離職都適用。
Q3政府有哪些再就業資源?▾
就業服務站媒合、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職訓補助、二度就業獎勵。
Q4職業訓練要自費嗎?▾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多數補助 80–100%,非全額自費。
Q5再就業協助要去哪裡申請?▾
住家所在地的公立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起步。
Q6離職證明要怎麼寫比較有利?▾
離職原因欄寫「家庭因素/育兒」較有利後續補助申請。
Q7這條是政府義務還是裁量?▾
用「應」字,是法定義務而非恩惠。
Q8性平法 24 條 vs 就業服務法差在哪?▾
本條鎖定家庭因素離職者,就服法是一般就業促進框架。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feature | detail | cost | who |
|---|---|---|---|
| 就業服務站媒合 | 免費職缺媒合、履歷諮詢 | 免費 | 所有再就業者 |
|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 職業訓練課程 | 補助 80–100% | 在職/待業皆可 |
| 二度就業婦女獎勵 | 再就業津貼/獎勵 | 符合條件給付 | 家庭因素離職婦女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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