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25 條規定,請領月退時須一次提繳金額投保年金保險,作為超過平均餘命後之年金給付來源。
Q · 月退領完還活著怎麼辦?
本條的年金保險就是解方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25 條,勞工開始請領月退時,必須一次從個人帳戶提繳一筆金額投保年金保險,作為超過平均餘命後的年金給付來源。換句話說,月退背後法律強制蓋了一層長壽保險墊,避免個人帳戶在實際長壽時被領完無錢可領。提繳金額、程序與承保保險人資格由勞動部訂辦法。
平均餘命是個賭注。月退金額怎麼算?把你個人退休金專戶的累積金額,除以一個依平均餘命估算的年金生命表因子,就是每月可領的數字。問題來了:如果你比平均餘命長壽呢?理論上你的個人帳戶會在某個時點被「領完」。本條為這個風險預先準備了解方:當你開始領月退時,要先一次提繳一筆錢去投保「年金保險」,這筆保險的理賠金,就是你超過平均餘命後的生活費來源。提繳金額多少、向哪家保險業者投保、程序怎麼走,授權勞動部訂辦法。這條就像在你的退休保險上面再蓋一層長壽保險,讓「活得太久反而沒錢用」的恐懼有一道安全墊。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25 條為月退休金之長壽風險法定防護機制。勞工開始請領月退時,應從個人退休金專戶一次提繳一定金額投保年金保險,作為超過第 23 條第 3 項所定平均餘命後之年金給付來源;提繳金額、程序及承保保險人資格授權中央主管機關以辦法訂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理論上會由本條建立的年金保險接手給付。實務上勞退月退是依平均餘命公式分攤,不是「帳戶領完就停」的概念。內行人提示:選擇月退前可以查勞保局的「個人專戶試算」工具,輸入帳戶餘額和預計請領年齡,看每月可領金額。如果家族長壽,月退通常比一次退更有保障。
由內政部依國民生命統計表發布,男女不同、會隨時代調整。月退計算採用的是請領當時的平均餘命數值。內行人提示:台灣國民平均餘命過去十年持續延長,意味著新請領者的月退金額會比舊請領者略低(同樣帳戶餘額分到更多年),這是月退規劃時要納入的變數。
建立月退休金的長壽風險法定防護機制。勞工請領月退時須一次提繳金額投保年金保險,作為超過平均餘命後的年金給付來源。
勞退年金保險是第 25 條法定強制、從個人專戶提撥的私人年金保險;勞保老年年金是社會保險制、由勞工保險基金支付。
內政部公告之國民生命表餘命,請領時的平均餘命越長,月退金額被攤越薄。台灣男 76.9 / 女 83.3(依內政部公告)。
DC 制由雇主與勞工提繳固定比率到個人帳戶,給付金額視帳戶累積決定;DB 制由雇主承諾固定給付金額並承擔資金風險。
備齊身分證、印章、存摺,向勞保局申請,並選擇月退或一次退;選月退即自動觸發本條年金保險投保。
個人帳戶累積本金及收益 ÷ 平均餘命年金生命表因子(含預定利率調整)= 每月可領金額。
依勞動部公告辦法計算,目前需查最新公告(提繳金額、程序及承保人資格授權主管機關訂)。
用勞保局個人專戶試算工具輸入帳戶餘額與請領年齡,比較月退×平均餘命總和 vs 一次退金額,再加上長壽保險墊價值。
家族長壽選月退(有第 25 條保護);短壽家族或想自行運用資金選一次退。沒有絕對答案,視個人壽命預期與資金運用能力決定。
勞退年金(第 25 條)是法定強制保護長壽風險、保費從個人專戶扣;商業年金保險自願購買、彈性高但自付保費。兩者可互補。
| 比較面向 | monthly_pension | lump_sum |
|---|---|---|
| 請領方式 | 按月領取直到平均餘命,超過後由年金保險接手 | 一次性領完整個個人帳戶餘額 |
| 長壽風險保護 | 有(本條年金保險法定強制) | 無(自負風險) |
| 資金運用彈性 | 低(按月給付不可預支) | 高(可自行投資或一次性消費) |
| 稅務處理 | 按年計入綜所稅,享免稅額度(依所得稅法) | 一次計入綜所稅,免稅額度較大但超過部分稅率較高 |
| 適合對象 | 家族長壽傾向、想要穩定現金流者 | 短壽家族、有理財能力、想保留資金運用彈性者 |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勞工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一次提繳一定金額,投保年金保險,作為超過第二十三條第三項所定平均餘命後之年金給付之用。 前項規定提繳金額、提繳程序及承保之保險人資格,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為保障勞工存活年限超過一般國民之平均餘命時之生活,為因應其後續來源,爰制定本條,規定勞工於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按一定金額提繳保險費,投保年金保險,作為超過領取當時所預定平均餘命以後之生活來源。
為保障勞工存活年限超過一般國民之平均餘命時之生活,為因應其後續來源,爰制定本條,規定勞工於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按一定金額提繳保險費,投保年金保險,作為超過領取當時所預定平均餘命以後之生活來源。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