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由雇主就雇主代表中指派,綜理會務;副主任委員由勞工代表互選之,襄助主任委員處理會務。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