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 第 23 條(故意不賠)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為領取保險給付,故意造成保險事故者,保險人除給與喪葬津貼外,不負發給其他保險給付之責任。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勞工保險條例 第2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