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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 第 24 條(故意將不合本條例規定之人員加入保險領取保險給付)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投保單位故意為不合本條例規定之人員辦理參加保險手續,領取保險給付者,保險人應依法追還;並取消該被保險人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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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1217
8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例如非勞工但為其投保,保險人應依法追還;並取消該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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